机构设置

机构设置 Laws & Regulations

上海市康复器具协会组织架构图

 

 

部门职能及岗位职责

  • 部门职能

(一)办公室

主要负责协会文秘、档案、规章、人事、财务等行政事务性工作。具体职责:

  • 负责起草相关规章制度,经审定后监督执行;
  • 负责会员的发展、收取会费工作,审核、办理新会员入会手续,处理会员的入会申请、咨询及后期服务、管理;
  • 负责文件、档案、资料的收发、归档管理工作;
  • 负责协会内固定资产的管理,办公用品、设备的采购和管理工作;
  • 负责协会会员代表大会、理事会等各类会议的筹备与会务工作;

6、负责康复辅具行业年度统计、分析工作;

7、做好各部门的协调、服务工作;

8、协调会员与会员,会员与行业内非会员,会员与消费者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关系,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;

9、协助协会制定和发布地方标准、团体标准,并宣传贯彻实施相关标准;

10、完成会长、秘书长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 

(二)宣传联络部

主要行使对外宣传职能,以扩大协会影响,树立协会良好形象,并从事对外联络与交流活动,建立与维护与会员单位、政府及各类相关组织的合作与交流。

具体职责:

  • 负责协会的对外宣传工作;

2、协会重要会议及活动的宣传,及时向会员发布,及时维护及更新网站和微信公众号;

3、负责会内外企业、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他单位的咨询服务;

4、了解会员单位的需求,反映其意见;集中会员的呼声、愿望与诉求,提出有关经济政策和立法方面的意见和建议;

5、组织开展有益于康复辅具领域发展的活动,以及公益事业;

6、 承接政府对康复辅具领域的资助和其它有关捐助的具体落实工作;

7、完成会长、秘书长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 

(三)技术培训部

主要负责行业内企业职工技能、业务技术以及相关职业技能的培训与考核。

具体职责:

1、负责行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工作,不断提高行业人员的整体素质;

2、组织行业职业技能培训及考核,提高行业管理、技能人才的整体素质;

3、组织行业内学术交流活动,推动新技术、新工艺、新材料、新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,促进康复辅具领域的技术进步;

4、负责完成会长、秘书长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 

  • 岗位职责

(一)协会会长职责:

1、协会会长为法定代表人,负责本会的全面工作;

2、召集和主持理事会(或常务理事会);  

3、检查各项决议的落实情况;

4、代表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。

(二)协会副会长职责:

1、协助会长工作;  

2、 受会长委托代理行使会长职责。

(三)协会秘书长职责

1、主持秘书处日常工作,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;

2、协调协会办事机构、分支机构、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开展工作;

3、提名副秘书长,以及办事机构、分支机构、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负责人,提交理事会决定;

4、决定协会办事机构、分支机构、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;

5、向会长、理事会报告工作。

(四)协会副秘书长职责

1、协助秘书长工作;  

2、受秘书长委托代理行使秘书长职责。

(五)协会秘书职责  

1、负责协会有关文件材料初稿的草拟;

2、负责协会文件收发及档案管理;

3、 做好协会会议及大型活动的事务性工作;

4、负责协会年检、换证;

5、负责协会内部刊物编辑及网站供稿;

6、 协助做好沟通、接待工作;

7、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