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市康复器具协会部门设置及职责
一、协会部门设置
协会在原有的组织架构基础上,秘书处增加内设机构:办公室、宣传联络部、技术培训部。
二、部门职责
(一)办公室:
主要负责协会文秘、档案、规章、人事、财务等行政事务性工作。具体职责:
1、负责起草相关规章制度,经审定后监督执行;
2、负责会员的发展、收取会费工作,审核、办理新会员入会手续,处理会员的入会申请、咨询及后期服务、管理;
3、负责文件、档案、资料的收发、归档管理工作;
4、负责协会内固定资产的管理,办公用品、设备的采购和管理工作;
5、负责协会会员代表大会、理事会等各类会议的筹备与会务工作;
6、负责康复辅具行业年度统计、分析工作;
7、做好各部门的协调、服务工作;
8、协调会员与会员,会员与行业内非会员,会员与消费者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关系,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;
9、协助协会制定和发布地方标准、团体标准,并宣传贯彻实施相关标准;
10、完成会长、秘书长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(二)宣传联络部
主要行使对外宣传职能,以扩大协会影响,树立协会良好形象,并从事对外联络与交流活动,建立与维护与会员单位、政府及各类相关组织的合作与交流。
具体职责:
1、负责协会的对外宣传工作;
2、协会重要会议及活动的宣传,及时向会员发布,及时维护及更新网站和微信公众号;
3、负责会内外企业、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他单位的咨询服务;
4、了解会员单位的需求,反映其意见;集中会员的呼声、愿望与诉求,提出有关经济政策和立法方面的意见和建议;
5、组织开展有益于康复辅具领域发展的活动,以及公益事业;
6、 承接政府对康复辅具领域的资助和其它有关捐助的具体落实工作;
7、完成会长、秘书长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(三)技术培训部
主要负责行业内企业职工技能、业务技术以及相关职业技能的培训与考核。
具体职责:
1、负责行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工作,不断提高行业人员的整体素质;
2、组织行业职业技能培训及考核,提高行业管理、技能人才的整体素质;
3、组织行业内学术交流活动,推动新技术、新工艺、新材料、新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,促进康复辅具领域的技术进步;
4、负责完成会长、秘书长交办的其他工作。